大幅提高网上办事比例
《方案》指出,各地各部门要依据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研究确定可开展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事项。
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申请人必须到现场申请办理的事项(如不动产登记中确需申请人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外,其他事项都应当纳入“不见面审批”。
《方案》明确,要推进“网上注册、网上申请、网上审核、网上办结、在线支付、网上评价、网上反馈”的“全程网办+快递送达”模式,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全程办理,大幅提高网上办事比例。
★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
★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
★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
进一步
简化优化流程
缩短办理时限
降低办事成本
这些事项足不出户即可实现办理
职业资格 “不见面审批”
优化职业资格审批流程,推进职业资格“不见面审批”,提升服务能力,为各类人才和用人单位提供优质服务。
公安行政
服务方面
将与群众日常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户口办理、出入境有关证照办理、车辆和驾驶人员证照办理以及相关资格资质证明、身份认定等许可和便民服务事项,推行“不见面审批”,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实现办理。
企业登记
全程电子化
开通涵盖所有业务、适用所有企业类型的网上登记系统,实现各类型企业的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等各个业务环节均可通过互联网办理,逐步实施无纸全程“不见面”电子化登记。
实现在线收费,减少来回“跑腿”
《方案》还要求,建设在线支付平台。将财政非税收缴费纳入公共支付平台,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支付体系,实现在线收费,方便办事企业和群众在互联网上办理各种审批涉及缴费问题,减少来回“跑腿”。
建立电子政务档案管理制度
制定我省电子政务档案管理办法,建立电子政务业务归档技术规范,明确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的法律效力,推进电子公文、电子公章、电子签章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
推行审批结果“不见面”送达
制定《海南省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邮政快递送达实施方案》,推行审批结果“一窗口”推送、快递送达、代办送达等服务模式,让办事企业和群众少跑腿。
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逐步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广到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工作中,确保改革落地。
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
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
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实施
“三步走”
1
谋划启动阶段
(已完成)
研究制定《海南省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实施方案》《海南省“一窗式”受理办理实施方案》,启动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改革工作。
2
全面推进阶段
(今年10月-明年底)
抓好省、市县、乡镇(区)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改革推进工作,分三批实施。
第一批
2017年底实现3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不见面审批”;
第二批
2018年6月底实现70%的政务服务事项“不见面审批”;
第三批
2018年底实现80%的政务服务事项“不见面审批”
3
巩固提升阶段
(2019年)
推进标准化建设,制定公布“不见面审批”事项目录,完善“不见面审批”政务服务平台各项功能,建立规范各项规章制度,深入研究存在问题,改进薄弱环节,总结评价、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改革成果。
关键词
“全程网办”
《方案》要求,2017年底前,各市县政府和省级部门,全面梳理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事项,按照“网上注册、网上申请、网上审核、网上办结、在线支付、网上评价、网上反馈、快递送达”的“全程网办”模式,成熟一批、公布一批;
关键词
“网上通办”
打造全省互联互通、资源互认的一体化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政务服务平台,打通数据壁垒,实现各部门、各层级数据信息互联互通,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互认,推动服务事项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网上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