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考试局获悉,在我省2017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过程中,有9名考生分别有擅自离开考场、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违反考场规则、旁窥、交头接耳等考试违纪行为;有207名考生分别有夹带、携带通讯设备、抄袭等考试作弊行为。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有关规定,省考试局将对有考试违纪行为的9名考生给予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的处理;对有考试作弊行为的207名考生给予取消当次考试各科目考试成绩的处理。目前,省考试局已在该局官网对2017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规作弊考生进行公示,接受考生及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