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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机动车上路行驶必须悬挂号牌

  本报讯 近期,某市民到一4S店准备购置新车,由于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新车到路面试车,结果被交警查获,被罚款100元、记12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对于未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法给予罚款100元处罚,并记12分。

  海口交警提醒,上路试驾新车,应事先办好临时号牌,千万不要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以免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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