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的收入,年终奖扣税比月工资少
年终奖的个税计算要比平时的工资复杂一些,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对一般职工来说,年终奖的计税办法是: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通俗一点说,也就是把年终奖总额除以12,然后对照个人所得税的七档税率表,看属于哪一档就使用哪个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即可。在不考虑费用扣除额的情况下,其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这样的计算方式,相当于降低了年终奖这种大额收入的适用税率,同样的收入,年终奖的扣税自然要比月工资少。举例来说,在减去相应的费用扣除额后,小张月工资收入24000元,而小李年终奖收入24000元,那么,小张需要缴税4995元,小李只需纳税2295元。
也有起征点,但要看当月工资
我国工资、薪金所得每月减除费用为3500元,那么,年终奖是否也有起征点呢?
当然有,但这个起征点要根据职工当月工资收入情况来定,简单地说,就是年终奖与当月工资共享一个起征点,工资收入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时,年终奖不再进行扣除;工资收入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则差额部分就是年终奖的扣除额。
举例来说,小王今年1月工资收入3400元(扣除社保等费用),当月又一次获得年终奖金24100元,则其年终奖的应纳税额为:(24100+3400-3500)×10%-105=2295元。小王因当月工资不足3500元,其差额部分100元就可以作为年终奖的起征点。
临界点很关键,多发1元多缴税千元
由于个税是按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的,如果年终奖达到某个点,确实会存在多发1元而多缴税千元的状况,比如,在不考虑费用扣除额度的情况下,小张的年终奖为18000元,小李的年终奖为18001元。那么小张年终奖适用税率为3%,纳税额为540元,小李年终奖适用税率为10%,纳税额为1695.1元。最终,小李比小张多缴税1155.1元,实际年终奖收入低于小张。
年终奖怎么算个税?
采用计算公式
缴纳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
(对应税率是年终奖÷12(个月)之后的数额所对应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也是年终奖÷12(个月)后的数额对应的)
年终奖 临界点
1.8万 5.4万 10.8万
42万 66万 96万
(这几个点会出现年终奖多发一元甚至1分钱,税后收入反而减少的情况,所以很多人“宁可少千元,不要超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