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17年10月,陈某因贩毒被民警抓获。近日,乐东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2017年10月27日,陈某前往乐东黄流镇黄中村准备将携带的2包毒品贩卖给陈某宇时,被群众举报。没想到,该村负责排查的便衣民警发现陈某形迹可疑,便尾随陈某。陈某发觉后担心被抓,迅速逃跑,途中还将2包毒品可疑物扔到陈某宇家门口处。最终,陈某被民警当场抓获,并扣押2包毒品可疑物。
经乐东县公安局称量,2包毒品可疑物共总净重190.05克,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份。乐东法院认为,陈某向他人出售毒品行为,已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构成贩卖毒品罪。2018年5月9日,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没收财产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