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见法官不掉泪 不说拘留不给钱
本报讯 “感谢法院帮我拿到钱,非常感谢。”随着申请执行人陈某的声声道谢,又一宗执行案件成功执结。
申请执行人陈某与被执行人郑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被执行人郑某逾期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故承办法官决定对被执行人郑某予以司法拘留。
11月23日上午,保亭法院执行干警在什玲派出所的配合下,到被执行人郑某家,承办法官宣布对其司法拘留的决定。被执行人郑某见法院动了真格,当即要求与申请执行人陈某进行和解,并当场给付案款,承担案件诉讼费与执行费,合计2万余元,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