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3月11日23时30分许,李某雨(男,27岁)无证醉驾琼A0××1E号轻型普通货车,从三亚市吉阳区鲁迅中学沿榆亚路往狗岭路方向行驶。途经三亚市吉阳区榆亚路与狗岭路交叉口处时,因操作不当碰撞到静止在路口的琼B5××35号、琼B5××90号、琼B5××41号、琼B5××21号等4车,造成4名乘客受伤及5车损坏。
事故发生后,三亚交警将当事人李某雨送往三亚市中医院酒精毒物检测中心抽血检验。经检验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辆,涉嫌危险驾驶罪。
犯罪嫌疑人李某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及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三亚市公安局已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李某雨予以刑事拘留。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办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