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12日,两名男子到儋州白马井动车站准备乘坐动车返家时,因携带管制刀具受到行政处罚。
当天上午8时40分许,白马井动车站安检员在安检仪值机过程中,通过X光检查仪发现一名男子的棕色双肩包呈现出1把刀具的影像,安检员立即向现场值勤民警报告。经民警和安检员现场开包检查发现,双肩包内有1把疑似管制刀具。民警遂将该男子带至派出所展开进一步调查。经查,该男子名叫林某(化姓),34岁,准备乘坐当日动车返回乐东老家。林某称,准备携带这把刀具回家用于砍树根。
当天14时10分,民警从旅客谢某(男,化姓)的背包内查获弹簧刀1把。谢某称该刀具为其防身使用,出门时忘记将其从背包内取出,没想到在动车站过安检时被查出。
经警方对林某、谢某携带的刀具进行认定,均属于管制刀具。最终,警方依法对林某和谢某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