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海南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网上发布,海南寿南山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中药饮片枳实和1批次黄芩,经检验,结果均不符合规定,均按劣药论处。海南寿南山参业有限公司还存在未按照法定标准对购进的枳实、黄芩药材进行全检等行为。
3月29日,省市场监管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五)项、《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处罚裁量》第五条之规定、没收召回劣药和销售劣药的违法所得11361.3元,并处以罚款54785.9元,罚没款合计66147.2元,责令停产、停业整顿2个月。
据介绍,自2014年至今,该公司已因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等问题被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罚了16次。
记者 韩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