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15日8时许,临高县临城镇厚禄路一民房发生火灾。接到报警后,临高县消防救援大队指挥中心立即调派2辆消防车16名指战员赶赴现场处置。
8时26分,消防指战员到达现场发现,居民自建房卷帘门紧锁,房内有火光并伴有大量浓烟和爆炸声。指挥员立即下令现场指战员分为三组,一组使用无齿锯对卷帘门进行破拆;二组侦察现场情况并出单干线两支水枪进行降温冷却,配合破拆组尽快打开通道;三组做好现场供水和警戒工作。
20分钟后,现场明火全部扑灭,消防指战员从房间内搬出十余筐共享电动自行车电池。监控画面显示,8时许电池堆有火光闪烁,4分钟后火光闪烁处有烟雾并伴有明火蹿出,13分钟后监控画面完全被烟雾遮盖。
据了解,事发地点为一家公司办公点。该办公点主管符先生称,公司租用该民房作为办公点,堆放了420多个电池,其中100余个电池被烧损毁。房东最早发现房间内有烟冒出并报警,所幸火灾发生时房间内没有人,未造成人员伤亡。通讯员 逄宇 记者 钟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