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自10月8日以来,海口市正式启动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办理过程中,部分电动自行车因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与购车发票所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委托代办凭证不齐全、擅自改装或拆除原车零部件等问题,导致无法顺利注册登记。且近日受台风、强降雨天气影响,部分已接到注册登记短信通知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车主因出行不便错过预定办理时间。对此,海口公安交警温馨提示如下:
一、购车时需确认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与发票所登记的信息齐全一致。
二、办理注册登记需提交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办的需同时提交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购车发票原件、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原件。
三、不得擅自对车辆的蓄电池、电动机、限速器、坐垫、脚踏骑行装置等零部件进行改装或拆除。
四、请车主尽量按照短信通知所指定的时间、地点到场有序办理注册登记。对于因故未能按时办理注册登记的车主,可通过“椰城交警”微信公众号,根据自身情况再次预约每周六上午办理。通讯员 林馨 特约记者 陈世清 记者 符小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