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男子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 被三亚交警行拘15日罚款3500元 2021年11月25日  

  □记者 畅凯

  本报讯 1月22日,三亚交警在街头查获一名涉嫌酒驾人员,经进一步查询发现,该酒驾人员尚未取得驾照。

  11月22日子夜1时31分许,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在榆亚路某路段依法要求车牌号为辽MQ×××7的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李某川(男,18岁)进行酒精呼气式检测,检测值为7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交警进一步核查发现,李某川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李某川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19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99条相关规定,三亚交警支队依法对其合并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3500元。

  据介绍,11月21日,三亚交警支队共设置检查卡点8处,查处交通违法行为563起。其中,涉酒驾驶68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13起,醉酒驾驶机动车6起,非机动车涉酒驾驶49起)、超员载人2起、未系安全带1起、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4起、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2起、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149起,教育劝导二轮电动车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202起,查处其他交通违法行为135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