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率处理警情未及时抓捕嫌犯 致以其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持续疯狂作案,儋州一国家工作人员被公诉 2020年12月21日  

  本报讯 女子被强奸后,其姑姑报警求助。在儋州市××局××所值班的吴某甲接到指令出警时,没有对现场进行检查,没有将当事人分开单独进行询问,也没有将当事人带回派出所进一步盘问,以致没有发现犯罪嫌疑人陈兆民的犯罪事实,将其及时抓捕处理。致使以陈兆民、陈建鹏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持续疯狂作案。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经审查,以玩忽职守罪对吴某甲提起公诉。记者 畅凯

  1 出警时未检查现场,未将当事人分开盘问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8年7月10日,陈兆民(另案处理)将当天认识的受害人吴某乙带至儋州市某镇海边烧烤,次日零时许将其带至那大镇××酒店××号房威胁恐吓后强奸。凌晨3时许,吴某乙向其姑姑吴某丙发出求救信息,吴某丙马上向110指挥中心报警求助,110指挥中心立即指令儋州市××局××所出警。被告人吴某甲值班,接指令后遂带领辅警符某某到××酒店处理该警情。吴某甲和符某某到达现场后,向吴某丙了解报警情况,并查看了吴某乙向吴某丙发送的求救信息手机截图,然后找到酒店××号房并敲门。陈兆民开门后,吴某甲立即拔出手枪将陈兆民控制在房间内的椅子上,并检查其身份证,吴某乙当时在卫生间里。随后,吴某甲只简单询问了陈兆民有没有对吴某乙做什么,以及他与吴某乙的关系,陈兆民回答没做什么,与吴某乙是朋友关系。吴某甲接着问吴某乙发生什么事,陈兆民有没有对她做什么事,吴某乙回答没有做什么,吴某甲便未再开展其他工作,让大家离开各自回家。出警过程中,吴某甲明知被害方报警“求救”,没有结合该“求救”警情所涉人员、时间、地点及现场情况等综合研判警情性质,没有按照出警相关工作规定对现场进行检查,没有将当事人分开单独进行询问,也没有将当事人带回派出所进一步盘问,以致没有发现陈兆民强奸吴某乙的犯罪事实,将陈兆民及时抓捕处理。致使以陈兆民、陈建鹏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从2018年7月11日至2019年5月,持续疯狂作案,社会影响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

  2 案发后与同班辅警串供编造虚假出警事实

  另查明,自2020年7月2日省人民检察院初核本案时,吴某甲与同班辅警符某某、唐某某商议,要求符某某、唐某某帮其进行串供,编造了在处理2018年7月11日吴某乙求救警情时,吴某甲某带领辅警唐某某和符某某出警的虚假事实。

  今年7月17日,被告人吴某甲被儋州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作出禁闭决定,7月21日,经省人民检察院传唤到案。7月22日,经省人民检察院决定,被刑事拘留,8月7日被逮捕。

  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认为,被告人吴某甲身为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出警时,严重不负责任,草率处理警情,造成了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