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19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涉及猪肉鸡肉等 市民购买需谨慎 2020年12月21日  

  □记者 李波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大类食品共1088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069批次,不合格样品19批次。

  本次抽检不合格产品包括:琼海嘉积卢驹猪肉摊、琼海嘉积陈海燕猪肉摊、琼海嘉积海吉猪肉摊、定安定城祖庆猪肉摊位销售的猪肝,定安定城林琼霞鸡肉销售点、文昌文城林海珠鸡肉摊销售的鸡肉,文昌文城陈小娟猪肉摊销售的猪肾,检验项目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万宁万城芬花食品摊、万宁万城郑丽娜食品摊销售的鸭肉,定安定城明梧猪肉摊位销售的猪肝,文昌文城何荣裕猪肉摊销售的猪肉,检验项目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昌江石碌秀虹光鸡摊销售的鸭胗、海口秀英蔡和容水产摊销售的芒果螺,检验项目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海口秀英李春香水产摊销售的芒果螺,检验项目氯霉素、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万宁万城森哥食品店销售的鸭爪,检验项目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保亭三道林氏猪肉摊销售的牛肝,检验项目克伦特罗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海口振源商贸有限公司海府一横路分店销售的标称揭阳空港经济区溪南金源发食用油厂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浓香型)、五指山海朝副食摊销售的标称汕头市潮南区鑫之盛食品厂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临高临城远鸿业副食商行销售的广州健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芝麻调味油,检验项目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