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本报昨日报道了海口琼山区部分小学周边商店售卖“牙签弩”,引起市民和工商部门的关注。昨日,琼山区各工商所对41家校园周边玩具店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有“牙签弩”在市面上流通。
据琼山区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牙签弩”带有一定危险性,不允许在小学周边售卖,市民若发现“牙签弩”在市面上、小学周边流通销售可向工商部门举报。昨日上午,该局紧急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共出动23人次,检查校园周边的41家玩具店、文具店,未发现有“牙签弩”在市面上流通。下一步,琼山区各工商所将继续加强对校园周边的巡查。
昨日下午,记者再次对琼山一小、二小、三小周边商店或小卖部进行走访,发现“牙签弩”已销声匿迹。随后,记者前往攀丹小学、东升小学、海口九小等多家小学周边的商店或小卖部进行走访,也未发现“牙签弩”的身影。
“听大人们说,这种玩具上报纸了,今天我去商店里一看都没有了,老板说不卖了。”一名四年级小学生说。“老师叫我们不要买这种东西(指‘牙签弩’)。”另一名小学生告诉记者,爸爸妈妈已经叮嘱他不要买这样的危险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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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警方:使用“牙签弩”或触犯刑法典
据新华社电 澳门特区政府司法警察局20日发表致全澳门学校及家长的公开信,指出近期出现的“牙签弩”会对他人身体造成伤害,可能触犯澳门特区刑法典相关条文,并呼吁家长制止子女购买玩耍,校方禁止学生携带。
司法警察局在信中称,近期以来邻近地区出现一种名为“牙签弩”的武器,虽然其设计貌似玩具,但功能却和真的弩一样,可将牙签当箭射出,威力巨大,具有伤害性。由于青少年对新鲜事物充满好奇心,一旦贪玩误射,可能会对他人的身体、尤其是眼睛造成伤害。
公开信称,倘若使用上述武器对他人身体造成伤害,有可能会触犯澳门特区刑法典第262条规定的“禁用武器及爆炸性物质”罪,后果非常严重;并呼吁校方应禁止学生携带上述武器来校,同时转告家长有关物件具有危险性,会对身体造成伤害,为了保障子女安全必须制止子女购买或玩耍上述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