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方女士去年在海口买了一套房子,今年6月份打算装修,听说朋友康某是搞装修的,于是方女士在康某的介绍下跟装修公司签了合同,并将一半的装修首付款交给了康某。然而,一个月过去了,迟迟不见装修公司开工,在方女士追问下,装修公司说出了实情:康某并非公司员工,公司仅收到康某转交的5000元设计费,并没有收到装修首付款,因此无法开工。
据方女士介绍,今年6月份,她偶然听说朋友康某是从事装修行业的,方女士正好打算装修新房,于是想把这个活交给康某来做。“他带我去看了他们的工地和公司,还有设计师和公司负责人一直跟着。”方女士觉得公司的水平应该还可以,加上康某又是熟人,遂于6月18日与海口嘉禾雅致装饰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
合同显示,整个装修工程的价钱是7万元,方女士须在开工前付一半的首付款。6月24日,方女士把一半的首付款35000元交给了康某,康某以个人的名义给方女士开了收据。“交了钱以后一直不见装修公司开工,我每次催康某,他都说快了。”方女士说,见朋友“不靠谱”,她转而直接跟装修公司联系。“装修公司的老板告诉我,康某跟公司只是挂靠关系,康某帮助公司联系业务,公司给康某相应的报酬。”方女士说,随后她多次催促康某退钱,但是康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这分明就是诈骗。”
14日下午,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了嘉禾雅致装饰公司负责人陈先生。据陈先生介绍,康某确实不是该公司的员工,“我们私底下是朋友,在工作上会有些合作。”陈先生告诉记者,公司与方女士签完合同后就做好了设计,“就在快要开工的时候,康某突然告诉我,这个工程不给我们公司做了,于是公司就只收了康某转交过来的5000元设计费,方女士所说的其余30000元,公司并没有收到。”
陈先生表示,合同毕竟是公司签的,因此公司正在积极为客户处理这件事情。“我们已联系上了康某本人及其家人,康某承诺16日会把钱交给公司,到时我们再退还给方女士。”陈先生说,如果16日康某还不交钱,公司会垫付方女士的装修首付款,然后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公司与康某之间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