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李某与海口某贸易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被判决向该公司偿还货款66.5万元及违约金15万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李某拒不执行,海口某贸易有限公司向龙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龙华区法院依法向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李某拒绝履行生效判决,甚至玩起了“躲猫猫”,执行法官无法与其取得联系。因李某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告财产情况,经合议庭审议,决定对李某拘留15日。
今年4月10日中午,执行法官根据线索,赶往龙华区滨海大道某咖啡馆,将正在悠闲喝咖啡的李某逮个正着。在向其出示拘留决定书后,李某当场偿还5万元,并承诺于今年10月底前清偿剩余的债务,双方当事人现场达成和解协议。
记者 吴兴 通讯员 毛雨佳 蔡莉 张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