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黄某与丈夫李某(已判决)未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从琼海红枫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购进烟花爆竹690箱47545元,从屯昌北方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购进烟花爆竹1458箱230719.42元,从定安隆兴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购进烟花爆竹377箱价值98280元,合计2525箱376544.42元,存放在李某租赁的海口市秀英区科技大道某仓库进行销售。2016年1月8日,公安民警从上述仓库扣押烟花爆竹1762箱(已处理)。2017年9月8日,黄某到海口市公安局高新区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以上事实。记者 吴兴 通讯员 宋秋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