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张罚单
车主后悔不已:之前看到新闻提醒,自己没当回事
昨日上午10时,海口交警在国兴大道与大英山西三路交叉口对骑乘电动车未戴头盔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市民周女士骑着电动车刚刚通过十字路口就被交警拦了下来,周女士一脸疑惑。“您骑电动车未戴头盔,请下车接受处罚。”交警说完,周女士后悔不已,“昨天看到新闻说今天查,出门前存有侥幸心理,没想到真被‘逮’了。”周女士告诉记者,她的电动车买了不到一个月,虽然买车的时候商家有送头盔,但是她还没有养成戴头盔的习惯,“习惯戴遮阳帽,戴头盔太闷了。”周女士上交车钥匙后,按照交警的指示,自拍发了个朋友圈集赞,“帮忙点个赞,大家以后骑车要戴安全帽哦”。
随后,交警给周女士开了一张罚款40元的罚单,并要求周女士戴绶带在路边站岗半个小时。
据了解,对于骑乘电动车未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者,交警将依法给予罚款40元的顶格处罚,此外,违法者还要接受发朋友圈集赞、站岗半小时的教育处罚。
处罚+教育
违法行为人戴绶带参与交通管理体验教育30分钟
据悉,昨日上午,在海口市国兴大道日月广场附近路段,短短一小时内,共有50余名电动车主因未戴头盔被拦,路口的两个遮阳棚内挤满了“站岗”的电动车主,他们一边低头发朋友圈,一边相互交流处罚心得,“这次被罚印象很深刻,下次再也不敢不戴头盔了。”“站岗”的符先生说。
“今天是第一天,违法行为人比较多。”现场交警表示,因为前期的宣传工作,很多电动车驾驶员已经能够自觉佩戴头盔,但是还有部分人对此并不重视。接下来,交警将加大查处力度,不间断、不定时地对骑乘电动车未戴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据了解,6月份,海口公安交警针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现象专门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宣传教育活动。昨日,按照既定方案部署,海口公安交警组织警力,在全市范围内设立整治卡点,大力开展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统一行动。
被查处的电动车违法行为人将一律进行实名信息登记、照相,并将违法行为人(未成年人除外)相关信息现场移交新闻媒体曝光。对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行驶、搭载1人以上、没有悬挂号牌、超标车上路等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人,一律予以暂扣车辆,要求其按照违法再教育程序,进行违法再教育学习后,方可处理违法行为。对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和其他违法的行为人,责令其戴绶带参与交通管理体验教育30分钟。
据统计,昨日海口交警共计出动166名警力,设立整治卡点16个,共计现场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297起,其中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安盔134起,电动自行车其他违法行为163起。
头盔热销
商铺老板:之前一天卖几个,前日一晚卖五六十个
昨日,记者走访部分出售安全头盔的商铺,均出现头盔热销的情况,“昨天的客人基本上都是来买头盔的,有的买一个,有的一下子买了三个。”海口东湖附近一商铺老板告诉记者,平日里,头盔一天也就卖几个,6月30日晚却卖了五六十个,甚至差点“断货”。该老板告诉记者,随着整治行动的进行,安全头盔的销量将在一段时间内保持增长,因此他已经向厂家临时加购了一批头盔。
据统计,目前,海口电动自行车的保有量已突破70万辆。根据近三年来的事故处理统计数据,涉及摩托车、电动车的交通事故中,因不佩戴头盔造成死亡的占20%以上。警方提醒,珍爱生命,请戴好安全头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