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要对全省学校食堂(包括普通高校、中小学、托幼机构)进行全覆盖排查,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情况;校舍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情况,学校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设施(包括学生饮水供应设施)卫生管理,学校登革热等传染病早期预警和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学校食堂食品经营全过程(食品采购、贮存、加工、消毒各环节),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200米内食品销售店、餐饮店及食品流动摊贩经营情况。具体排查内容包括依法经营情况,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管理制度制定、落实情况,加工经营行为规范情况,食品安全知识教育与培训情况等。
《通知》强调,要重点做好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及传染病防控工作排查。各单位要加强辖区内学校生活饮用水的风险排查力度,保障学生的饮水安全,尤其是各学校是否按要求做好学生晨检记录、因病缺勤登记、病愈返校证明疑似登革热等传染病病例病因排查登记及传染病疫情报告记录等。同时,还要排查各学校是否按规定开展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保护学生健康。
记者 刘泽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