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在某酒吧抓捕涉枪、涉毒嫌疑人员时,一名民警遭到一名覃姓吸毒男子手持啤酒瓶“爆头”。近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覃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今年3月27日凌晨2时许,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民警在龙华区某酒吧内抓捕涉枪、涉毒嫌疑人员时,遭到酒吧内的男子覃某阻扰。民警在向覃某表明身份和出示警察证件后,覃某在明知是人民警察执法的情况下,仍然进行言语挑衅和无理吵闹。随后,覃某站到酒吧一卡座的桌子上,趁酒吧现场负责警戒看守涉枪、涉毒嫌疑人员的便衣队员不备,手持一个啤酒瓶将靠近其的便衣民警符某的头部砸破流血。覃某作案后被现场执法的民警制服抓获。符某因伤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当天,覃某因吸食毒品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5日。4月11日,覃某因涉嫌犯妨害公务罪被刑事拘留,5月18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据了解,覃某现年33岁,海口人,有吸毒史。覃某曾于2011年5月因犯贩卖毒品罪被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2011年10月刑满释放。
龙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覃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依法应从重处罚;被告人覃某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过刑,系累犯,可酌情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覃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
龙华区法院根据被告人覃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