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啃下“骨头案”
本报讯 张某与高某系昌江海尾镇某村村民。2016年,昌江水务局因建设防洪堤工程征用了该村部分农户的土地。高某在张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张某的土地擅自登记在自己名下,并领取了属于张某的2万余元补偿款。张某起诉后,法院判决高某返还张某土地补偿款2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高某拒绝还钱给张某。11月27日清晨,昌江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对高某采取拘传强制措施,对其释法明理、耐心劝导,最终成功啃下这起“骨头案”,促使高某归还2万元给张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