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随着建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可通过保险手段来解决生产安全风险问题。近日,我省住建厅牵头起草相关意见,提出从2019年起,全省新开工和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应参保施工安全责任保险,提高我省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今年11月27日,在海口学院路一工地,一栋长达数十米高的塔吊突然倒塌,造成1人死亡。事故的发生,以及工人的死亡,给一个家庭造成巨大的伤痛,项目生产也要承受因此带来的损失,影响工程进度。对生产事故安全风险的预防前置,以及如何避免事故发生产生的经济损失,已经成为建筑行业必须要研究解决的问题。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全面推行施工安全责任保险,可强化事故预防,发挥出安全风险防控、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有效化解风险,持续推进安全生产状况改善,减少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此次意见征求,提出从2019年,我省首先从全省新开工和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应参保施工安全责任保险,保障范围包括施工企业从业人员人身伤亡赔偿,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及上述事故产生的医疗救护、抢险救援、事故鉴定、法律服务,以及事故善后处理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