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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扣缴义务人2019年1月扣缴的个人所得税,2月份如何办理扣缴申报?
答:扣缴义务人申报2019年1月支付所得所扣缴的个人所得税,办理途径有二,一是通过扣缴客户端网上办理纳税申报,这种方式申报较为方便快捷;二是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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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扣缴义务人1月的税款还没申报,纳税人在单位发工资后又填报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或者又修改了些扣除信息,客户端下载后,会不会把2月要申报的1月收入及税款数据弄乱了?
答:扣缴义务人如1月工资代扣税款已确定、税后工资已发放,请注意切勿回到1月份申报表的填报界面再次点击【预填专项附加扣除】按钮,以免因下载了新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导致申报表重新进行税款计算,从而与之前计算的扣缴税款不一致,影响2月份申报计税的准确性。
为防止误操作,建议扣缴单位使用客户端系统进行专项附加扣除可扣除额的计算后,将可扣除额数据导出备份,若后续因误操作重新生成了可扣除额,则可以通过重新导入前期备份数据恢复到前期计税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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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对选择由扣缴义务人申报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应如何处理?
答:若纳税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WEB自行更新,并告知扣缴义务人请其在扣缴客户端中点击【下载更新】,下载最新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提交给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在扣缴客户端中点击【修改】,更新填报信息或通过模板导入进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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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1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还用办理自行申报吗?
答:根据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无须再就年所得12万元以上事项办理纳税申报。对仍需要办理2018年度未尽涉税事宜的,纳税人可以于2019年6月30日前,参照原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申报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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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纳税人在个人所得税APP、WEB填写好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指定扣缴义务人后,扣缴义务人下载不了纳税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该怎么处理?
答:纳税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WEB填报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指定扣缴义务人办理后,扣缴客户端需3日后才能下载到该纳税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若下载不到,可对照下列情形查找原因:
(1)扣缴义务人是否已通过扣缴客户端报送该纳税人的基础信息。如未报送,则系统无法将该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进行关联匹配,单位也就下载不到该纳税人填报的信息。遇此情形,单位应先行提交该纳税人基础信息后再进行下载。
(2)扣缴义务人报送纳税人基础信息时,纳税人身份是否为【雇员】。如果不是,则下载不到该纳税人信息。遇此种情形,请将该纳税人【任职受雇从业类型】修改为【雇员】。
(3)请纳税人核实在个人所得税APP、WEB填报时所指定的扣缴义务人是否为本单位。如果不是,则需纳税人重新指定正确的扣缴义务人。
(4)纳税人填报时间是否超过3日。因系统归集、整理、推送信息需要一定时间,如纳税人填报时间不足3日,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