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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骑行 从“头”开始

琼海交警推行“共享头盔”新举措助力文明交通
交警帮孩子戴上安全头盔
琼海交警推行“共享头盔”新举措
  本报讯 安全头盔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来说,是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戴上头盔,无疑是给宝贵的生命增加了一份保险。但是有些驾驶人出门匆忙忘了戴安全头盔,又该怎么办呢?从4月15日开始,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向市民免费提供“共享头盔”,解决了这一难题。

  记者 廖自如/文 李志良/图

  琼海首次在全省推出“共享头盔”

  “阿叔,你怎么没戴安全头盔?要提高安全意识啊!”4月15日,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路管员在琼海城区各个主要交通路口设置卡点,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式,重点整治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不戴安全头盔行为,为持有驾驶证但没有佩戴安全头盔的驾驶人提供“共享头盔”。使用“共享头盔”时,驾驶人只需进行身份登记,使用完后及时归还。

  在查处的同时,琼海交管大队路管员结合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危害,对违法驾驶人开展安全教育,使其认识到不戴安全头盔不仅危及自己的安全,还危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进而纠正广大群众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陋习,潜移默化地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这是琼海交警部门首次在全省推出“共享头盔”的新举措,赢得了琼海市民的支持和点赞。琼海市民张女士感慨道:“这是我第一次听说共享头盔!我觉得交警提供的这项服务挺好的,解了燃眉之急,为我们出行路上增加了一道安全保障。”

  交警设置卡点发放“共享头盔”

  昨日上午,记者在琼海市金海路昌隆酒店公交站旁看到,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嘉积中队交警在设置卡点,整治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人员不戴安全头盔行为。昨日上午10时55分,一名中年男子骑电动车来到该公交站附近,车上载着七旬母亲。但男子戴了安全头盔,母亲没有戴。交警拦停该男子后,对母子两人讲解了不戴安全头盔的危害,并帮老人戴上了“共享头盔”。

  昨日上午11时30分,琼海市民叶女士戴着安全头盔骑电动车接读小学一年级的儿子回家,但孩子没有戴安全头盔。路过卡点时,叶女士被交警拦下。经交警劝导教育后,叶女士认识到了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配合交警帮孩子戴上“共享头盔”。叶女士回家后,不到10分钟就把“共享头盔”送回到卡点交给交警。嘉积中队中队长冯盛告诉记者,4月15日在设置卡点发放的“共享头盔”当天已全部收回。

  让“共享头盔”助力文明交通

  昨日下午,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王敬雄告诉记者,从琼海市创建卫生文明城市开始,琼海市公安交警部门就重点整治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人员戴安全头盔行为,对戴安全头盔实行常态化管理。经过多年的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戴安全头盔率高达98%。戴安全头盔骑行已经成为驾乘人员的习惯,只有少数人因匆忙或赶时间忘记戴安全头盔。

  2017年11月,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主任李平凡一行在省交警总队交通管理处处长谢细仁的陪同下,莅临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通过监控室观察路口戴安全头盔骑行情况,称赞琼海市民戴安全头盔率处于全国领先水平。王敬雄介绍,目前琼海市有二轮摩托车77521辆,二轮电动车17万多辆,成为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琼海公安交警将持续整治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等各类违法行为,希望广大市民从自身做起,自觉佩戴头盔,不违法载人、不抢道、不逆行、不闯红灯,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抵制各类违法行为,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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