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A10版    企业资讯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租房开发廊骗女友老乡来卖淫

一涉恶势力团伙13名成员涉组织卖淫罪海口受审
该团伙13名成员受审
  本报讯 4月22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等13人涉恶势力犯罪团伙组织卖淫案件。该案涉及未成年人,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记者 刘柯娜 通讯员 毛雨佳 蔡莉 文/图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年底至2018年4月4日期间,被告人李某伙同被告人廖某葆、刘某、邢某详、肖某、郑某玲、范某华、杨某浩、杨某勇、李某君、温某菘、黄某淇、陈某云,在海口龙昆上村租用两间出租屋开设发廊及在海口万国大都会酒店组织他人卖淫。逐步形成以被告人李某为首,被告人廖某葆、刘某、邢某详、肖某为骨干,被告人郑某玲、范某华、杨某浩、杨某勇、李某君、温某菘、黄某淇、陈某云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公诉机关认为,以被告人李某为首要分子,被告人廖某葆、刘某、邢某详、肖某为骨干,被告人郑某玲、范某华、杨某浩、杨某勇、李某君、温某菘、黄某淇、陈某云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无视国家法律规定,为获取非法利益,结伙组织多人卖淫,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卖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主审法官许哲与合议庭成员严把证据关、法律关,准确把握庭审节奏,对13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就证据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庭审持续一整天,将择期进行宣判。

  该团伙犯罪过程

  用诱骗手段将同乡和女朋友带至海口

  采用“一对一”或“一对多”模式管理

  组织20多名成年、未成年女子卖淫

  卖淫女和嫖客发生纠纷,便采用暴力手段处理,并伴有威胁、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一涉恶势力团伙13名成员涉组织卖淫罪海口受审
~~~文昌水务局原副局长黄某受审
~~~
~~~三亚红沙边防派出所成功破案,抓获嫌疑人
~~~三亚一警保队员跟踪举报散发涉黄卡片男子,获奖千元
   第001版:封一
   第002版:封二
   第A01版:首版
   第A02版:战高温
   第A03版:战高温
   第A04版:海南新闻
   第A05版:70年向着深蓝再出发
   第A06版:70年向着深蓝再出发
   第A07版:70年向着深蓝再出发
   第A08版:70年向着深蓝再出发
   第A09版:海南新闻
   第A10版:海南新闻
   第A11版:海南新闻
   第A12版:海南新闻
   第A13版:天天出彩
   第A14版:中国·财经
租房开发廊骗女友老乡来卖淫
伪造材料骗取青苗补偿款90万
海口加强学校春夏季传染病防控工作
五旬男连续3天大白天入室盗窃
边走边扔小卡片这男人“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