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28日16时许,海口火车站派出所民警接到男性旅客孟某(化姓,35岁,广西人)报称,其刚才在车站售票厅买票,把手机遗忘在窗口处,等回去寻找时手机已经不见了,手机价值3000元,里面有很重要的资料,希望民警能帮忙找回。
民警接报后立即展开调查。10分钟后,民警根据调查结果确定手机被在售票厅购票的旅客钱某(化姓,男,29岁,内蒙人)拾获。细心的民警发现,钱某拾获手机后并未立即离开,而是在原地等待了一段时间。据此,民警判断钱某可能并没有侵占该手机的意图,遂向孟某的手机号码发送短信表明身份,随后帮助孟某拨打其手机号码,希望钱某接听。然而一直无人接听。焦急的孟某不禁大呼:“肯定是被他拿去了,不会还给我了!”
民警一边安抚孟某,一边继续拨打孟某的手机号码,直到第三次拨打才有人接听。原来钱某拾获手机后,在原地等候失主未果,其有急事要过海返回老家,因没有火车票,随即前往南港码头坐船过海,刚才在公交车上没听到手机响。钱某表示愿意归还手机,但因为要赶船,希望孟某能到码头来取手机。民警立即驱车带着孟某到南港码头找到钱某取回了手机。
孟某对民警和钱某连声道谢。
民警提醒:出门在外,请务必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一旦发现财物遗失,应及时报警。另外,侵占无主财物属违法行为,将面临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