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河东派出所林志辉行动中队破获2起入室盗窃案,抓获1名犯罪嫌疑人。6月8日,记者从三亚市公安局获悉,嫌疑人符某爵具有盗窃犯罪前科,此次作案前后多次更换衣服,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目前,符某爵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深挖中。
据了解,6月7日凌晨1时35分,吉阳分局河东派出所接警称,张女士在商品街五巷的某出租屋被人入室盗窃,2000多元现金及其他物品被偷。接警后,河东派出所所长张斌立即安排林志辉带领中队队员赶赴现场开展侦查。
到达现场后,林志辉行动中队立即启动侦破预案。一方面,他们进行现场勘查,走访附近群众,摸排可疑人员;另一方面,他们观看现场相关资料,同时准备办案文书等各项程序,缩减办案时间。
17分钟后,一名裸着上半身的男子进入队员视线中。行动中队梳理嫌疑人的往返路线,力求将嫌疑人的体貌特征拼接起来。
当日18时2分,队员们掌握到嫌疑人6日至7日从商品街八巷到港门村的活动轨迹,并发现这名嫌疑人作案前后多次更换衣服,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队员们继续侦查,将嫌疑人的位置锁定在临春河153号某酒店。
确定嫌疑人入住酒店的具体房间后,林志辉行动中队进行缜密布控,18时30分将正在房间睡觉的嫌疑人符某爵抓获,当场追回张女士的一些被盗物品。
经查,符某爵有盗窃犯罪前科,2015年和2016年曾两次分别在海口、三亚因入室盗窃被判刑。今年6月1日,符某爵重操旧业,不料作案没两天就被抓获。
经讯问,符某爵不仅对入室盗窃张女士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还交代了6月5日19时12分在港门村三路46号4楼某房间入室盗窃翁女士现金1200元及一部手机(市价6000元,抓获时已追回)的犯罪事实。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将依法对符某爵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进一步深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