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公安交警支队经过调查后认为,辜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超越前车时,有妨碍被超越车辆行驶的违法行为,这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因此认定,辜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蒙某生无事故责任。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列》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事故案例】
男子驾车撞上电动车后逃逸
海口交警依法判其全责
本报讯 4月21日22时许,景某驾驶车牌号为琼ATH687的小轿车在海口海秀中路与滨贸路交叉路口,与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驾驶人景某未停车查看电动车驾驶人受伤状况,而是直接驾车离开现场。
经调查取证,海口公安交警支队办案民警于4月23日锁定目标车辆,并通知驾驶人景某尽快前往交警部门配合进一步调查。但景某谎称他并非当晚的驾驶人且并不知情。最终迫于警方压力,景某于4月25日前往交警部门配合调查,并承认他就是当晚驾车逃逸的驾驶人。针对机动车驾驶人景某未确保行车安全,且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违法行为,海口公安交警支队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定景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答疑解惑】
问:驾驶小型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行驶的最低车速是多少?
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交通违法曝光栏】
(以下交通违法信息由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供)
以下10辆小型汽车近期因乱鸣喇叭,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海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4第1款第7项规定,交警部门将处以罚款50元处罚。
序号 日期 机动车号牌 违法行为 违法地点
1 2019/5/17 琼AMD936 乱鸣喇叭 人民大道海大东门
2 2019/5/17 琼ANM936 乱鸣喇叭 国兴大道-大英山西三路
3 2019/5/17 琼A9AK61 乱鸣喇叭 人民大道海大东门
4 2019/5/17 琼AFV738 乱鸣喇叭 丽晶路-港爱路
5 2019/5/17 琼AMV928 乱鸣喇叭 长堤路口
6 2019/5/17 琼AK6169 乱鸣喇叭 龙昆南路-海德路交叉口
7 2019/5/17 琼AEV135 乱鸣喇叭 秀华路人民医院路段
8 2019/5/17 琼A958H3 乱鸣喇叭 龙昆南路-凤翔路
9 2019/5/17 琼ATU190 乱鸣喇叭 龙昆南路-海德路交叉口
10 2019/5/18 琼A0HR29 乱鸣喇叭 龙昆南路-凤翔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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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组稿件由 特约记者 陈世清 通讯员 林馨 钟玲 记者 张野 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