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狱23年后获得无罪的金哲宏(本名金哲红)获得468万元国家赔偿。昨日上午,金哲宏在其国家赔偿案代理律师屈振红、袭祥栋的陪同下,前往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领取了国家赔偿决定书。金哲宏共计获得国家赔偿468万元,其中包含羁押8452天人身自由赔偿金2670324.88元(315.94元/天),精神损害抚慰金2009675.12元。 该赔偿金额总数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均创下国内冤错案国家赔偿的最高数额纪录。齐鲁
@幽篁君:这真的是天大的冤枉,没了青春赔再多也没用啊。
@赵老宽呀:人这一生最美好的一段岁月,在监狱中度过,还是被冤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