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以低价收购游戏点券为幌子,骗了1629万余元
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被告人高某以其名下的海南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名义在东方市部分网吧内张贴低价收购游戏点券等的小广告,并留下联系方式,以此来吸引网吧内更多实施网络游戏诈骗的人与之合作,并向其提供接收赃款的二维码及结算赃款的服务,经鉴定,高某参与诈骗使用的支付宝账户交易流水的支出金额为人民币16291185.64元。
B 3名骗子共诈骗他人18万余元
2017年12月至2018年6月期间,被告人符某权多次实施网络诈骗犯罪,诱骗他人到虚假游戏交易平台上充值和扫描二维码转账,部分诈骗款通过支付宝与海南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老板高某的支付宝按一定比例结算,其间符某权共诈骗他人钱款75222元。2017年12月至2018年4月期间,被告人陈某强多次实施网络诈骗犯罪,诱骗他人到虚假游戏交易平台上充值和扫描二维码转账,部分诈骗款通过支付宝与海南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老板高某的支付宝按一定比例结算,其间陈某强共诈骗他人钱款72543元。2017年12月至2018年6月期间,被告人卢某浩多次实施网络诈骗犯罪,诱骗他人到虚假游戏交易平台上充值和扫描二维码转账,部分诈骗款通过支付宝与海南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老板高某的支付宝按一定比例结算,其间卢某浩共诈骗他人钱款41070元。
C 4名骗子分别获刑,最高判15年
东方法院经过审理,依法判处被告人高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250000元,继续向被告人高某追缴其违法所得2932413.42元,依法发还被害人;被告人符某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40000元,继续向被告人符某权追缴其诈骗所得赃款70222元,发还给其余被害人;被告人陈某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40000元,继续向被告人陈某强追缴其诈骗所得赃款48687元,发还给其余被害人;被告人卢某浩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35000元,继续向被告人卢某浩追缴其诈骗所得赃款27270元,发还给其余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