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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开展电动车销售市场专项整治

严禁销售超标电动车 不合格头盔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车销售市场秩序,提高电动车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海口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周的电动车销售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记者 韩建东 通讯员 宋威

  执法人员逐家逐店重点排查

  海口市市场监管局对海口市从事电动车生产经营的市场主体进行地毯式摸排检查并登记造册,全面掌握各经营主体的营业执照、生产销售情况等,排查无照经营和违法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电动车的经营主体。同时对海口市部分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单位进行约谈,要求经营者务必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把好进货质量关,按规定建立并完善购销台账,不得销售超标电动车及不合格安全头盔。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执法人员集中行动,逐家逐店重点查看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新国标标准、摩托车乘员头盔是否符合gb811-2010标准和是否属于3C强制认证产品、其他类别头盔是否属“三无产品”、商家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行为以及是否履行“三包”义务等情况。对销售不符合最新国家标准及未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电动自行车的行为,现场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整改。截至目前,共依法扣押16辆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电动摩托车,立案7宗,结案3宗,其他4宗正在调查中。

  举报电动车质量违法行为最高奖30万

  此外,执法人员还向经营者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商户在店内张贴车辆安全使用告知书及消费警示,同时,根据该局去年发布的《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电动自行车质量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的通告》,凡举报一经查实,将给予举报人不超过货值百分之六的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鼓励消费者投诉举报,并及时受理、高效处理涉及电动车销售的投诉举报,切实保障人身财产安全。

  【支招】

  买电动车看合格证标示

  头盔不要买“三无”产品

  昨日上午,海口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郑廷安带队开展海口市电动车、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时,提醒市民,购买电动车认准《合格证》上电动自行车字样,电动摩托车需要有驾驶证、上机动车牌照,购买电动车头盔要查看头盔商标、厂名、厂址、合格证书,不要购买“三无”产品。

  郑廷安介绍,现在专卖店销售的电动车分为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48伏、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上电动车牌照;购买电动摩托车需要有驾驶证、必须上机动车牌照才能上路。广大消费者购买时,一定要认清合格证上标明的“电动自行车”、还是电动摩托车,以免不能上牌、上路。对于安全头盔,摩托车头盔有3C认证,电动车头盔没有国家标准,消费者购买电动车头盔时,要查看头盔是否有合格证,厂名、厂址、检验报告,不要购买“三无”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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