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符小霞 实习记者 林鸿晖
本报讯 近日,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龙华大队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该嫌疑人丁某(男,32岁,海口人)通过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等“碰瓷”方式谋取不义之财,一天最多的时候,能用同辆车在龙华辖区造成3起交通事故。目前,丁某已被移交至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做进一步调查。
近期,海口公安交警支队龙华大队事故中队办案民警在梳理2020年辖区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时,发现当事人丁某短时间内有二十余起交通事故报案记录。经过仔细核查,在1月至4月期间,丁某曾驾驶不同的车辆多次与他人发生剐蹭事故。如此高频率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引起办案民警的警觉,初步判断丁某很有可能是个“碰瓷”人员。随后,龙华事故中队将丁某列为重点对象,开展并案侦查,并密切关注其动向。果不其然,5月1、2、4、5日,丁某又先后4次来到海口公安交警龙华事故中队报案,涉及4起道路交通事故。5月6日上午,当丁某再次来到龙华事故中队报案时被民警当场控制。
起初,丁某以自己身体有健康问题,需要长期服药,从而造成精神恍惚,继而引发交通事故为由,拒不承认自己的违法行为。但在大量证据面前,丁某才承认其多次“碰瓷”的违法事实。今年以来,丁某驾驶租来的汽车在路面闲逛,发现目标车辆后就故意与其发生剐蹭等轻微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发生后,部分驾驶人选择现场协商解决,丁某将所谓的“赔偿款”收入囊中。有的驾驶人报保险维修车辆,丁某则在修车时伙同修理厂开出比实际维修价格高的票据,从中赚取差价谋利。截至被抓获为止,丁某已经作案数十起。
目前,丁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