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今年是老旧车淘汰和治理补贴工作最后一年,海口市淘汰补贴车辆数为700辆,治理补贴车辆数为200辆,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将按照车辆申请补贴时间的先后顺序受理补贴申请和安排补贴发放,当年淘汰、治理任务完成即止。
8月3日上午8时30分起,海口市将开启老旧车提前淘汰补贴申报受理工作,届时符合补贴申请条件,并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的申请人可提出老旧车提前淘汰补贴申请。
其中,老旧柴油车提前淘汰补贴范围和申请条件包括:在海口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初始登记日期为2008年7月1日-2013年6月30日,部分车辆登记时间不在此范围但在生态环境部机动车环保网上认定为国三柴油车也属于补贴范围);不属于财政供养单位的车辆;不属于当年度及之前达到强制报废或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不属于因自然原因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车辆;不属于2015年1月1日后由省外转入的车辆;不属于享受老旧柴油车辆治理补贴的车辆;车辆应当交售给省内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回收拆解,并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公安车管部门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大型载客和重型载货的老旧柴油车每辆可获25000元的淘汰补贴,微型载客老旧柴油车每辆可获7000元的淘汰补贴。记者 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