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
六大类人才可纳入相应的住房保障
据介绍,根据《海口市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规定,申请条件为2018年5月13日以后,第一次在海口市就业或自主创业的人才,适用本细则并纳入相应的住房保障:(一)符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17)》规定条件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二)50岁以下且符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17)》规定条件的拔尖人才和其他类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放宽至55岁(含外籍和港澳台地区人才);(三)40岁以下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及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国外、境外高校毕业生);(四)35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职称、技师职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或具有国家和本省已明确规定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执业资格人才;(五)总部经济企业引进的高层管理人才;(六)经省、市政府认定给予住房保障的其他人才。
2018年3月31日前已离开本省,并于2018年5月13日后重返海口市就业或自主创业的符合本细则规定条件的人才,可列入本细则保障对象范围。享受本细则规定住房保障的自主创业人才,其所在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应为2018年5月13日后注册成立,且其本人应为工商部门登记的企业股东或工商部门登记的经营者。
【如何办理】
审核材料公示无异议后将拨付补贴资金
据介绍,海口市人才住房租房补贴申请时间为:每季度首月(即1、4、7、10月)的前10个工作日。购房补贴申请时间为每年1月的前10个工作日。
首先由用人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向“一站式”平台窗口提交申请材料,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窗口审理审核,并一次告知缺少的材料,不符合条件则不予受理。如果符合条件,将申报的材料发放至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汇总审核,5个工作日内完成,然后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用人单位或个人工商户账户,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地址在海口市滨海大道市政府服务中心人才窗口(滨海公园路1号海口市民游客中心1楼)。
【申请材料】
主要包括房屋租赁合同等10多类
据介绍,海口市人才住房补贴的申请材料主要包括:1.《海口市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原件;2.《海口市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单位申请表》原件;3.《海口市自主创业(个体工商户)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原件(仅个体户提供);4.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或学历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书(证书核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5.《海口市单位申请人才住房补贴人员名册》原件;6.房屋租赁合同或经海口市住建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证书核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7.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原件);8.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核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9.身份证(核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10.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1.事业单位编制方案复印件(仅公益一、二类事业单位提供);12.《海口市单位申请人才住房补贴人员名册》Excel电子版(与纸件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