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尹建军 记者 韩建东
本报讯 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获悉,即日起至今12月30日,海南将对省内11个自然保护区和南渡江干流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登记区域涉及13个市县。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操作指南(试行)》和《海南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要求,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开展此次登记。登记的类型和范围包括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无居民海岛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