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省司法厅公布了省公安厅送该厅审查的《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草案》”),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草案》强调,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未经登记电动车上路罚款50元等规定,引起社会各界广泛热议。记者 林文星
在海口,电动车是道路上最为常见的交通工具之一。有媒体报道,截至2019年,海口仅注册登记管理的电动车基数已超过75万辆。相关职能部门也陆续出台相关管理条例,规范电动车管理。
近日,本报“2021海南两会·前奏”专栏接到一些读者来电,反映海口电动车管理问题。其中,读者反映最多的莫过于“电动车何时能够上牌?”。2019年4月,电动车新国标正式实施,但海口市暂停了电动车预约上牌。商家可以卖新国标电动车,但市民买了却不能上牌,这让不少人深受困扰。
此前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的《草案》,让市民们看到了电动车登记上牌的一线曙光。其中关于限速和搭载的规定,引起市民热议。
有读者认为,电动车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是驾驶人不遵守交通规则,“应该加强对逆行、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
电动自行车管理难度大,也是社会各界的共识。电动车主要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路面监控系统难以全面覆盖,给执法工作带来许多难题。而如何在考虑满足人们出行需求的同时,做好电动车的规范管理,也是个不小的问题。本报记者将在全省两会期间,针对这一问题,邀请代表、委员谈谈看法。
本报“为您捎话到两会”将持续征集市民读者意见。不管您从事什么行业,不管您反映的是衣、食、住、行哪个方面的问题,都可以给我们留言。本报将梳理出大家最关心的热点话题,替您给代表、委员“捎个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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