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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任性”上路怎么管?

引入共享电单车、违法违章信息纳入征信、合理规划非机动车道……民革海南省委会提出5点建议
早高峰期间,海口龙昆南路与海德路交叉口电动车车流量大
海口彩虹天桥人行道亮绿灯,电动车通行

  本报讯 据了解,我省当前存量电动车共有300多万辆,非机动车尤其是电动车通行秩序混乱的问题比较突出,涉及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故数量居高不下,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电动车管理已成为我省道路交通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

  以海口为例,新国标出台后,电动车上牌业务暂停,导致新买的电动车无法上牌,电动车逆行、占道行驶、闯红灯等现象频发。我省电动车该如何加强管理?民革海南省委会提出5点建议。

  记者 苏钟 符小霞 文/图

  1 走访

  电动车逆行、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现象频发

  近日,记者走访海口海府立交桥、大英路、五指山路、环湖路、玉沙路等路段,发现电动车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闯红灯等现象频发。

  1月22日12时许,记者来到国贸路与玉沙路口,人行道斑马线刚好处于红灯状态,只见一辆电动车趁着没有机动车通过的间隙闯红灯,近10辆电动车尾随其后,“组团”闯红灯。

  记者在海口街头走访期间,看到不少无牌电动车上路行驶。“我2019年买的电动车,属于超标车辆,无法上牌。”市民吴女士坦言,她每天骑车上路都提心吊胆,为了躲避交警,经常绕路出行。

  不少市民接受采访时表示,由于驾驶无牌电动车,他们出行经过路口时都会提前观察,一旦发现有交警,立马掉头绕到其它路段。

  市民周先生告诉记者,为了接送小孩方便,他去年花2000多元购买了一辆电动车,由于无法上牌,最近上路时被交警查获。“当时我以为交点罚款学习一下交规就没事了,没想到面临驾照记27分、罚款1700元的处罚。”周先生说,他没想到骑无牌电动车上路会有这么重的处罚,“电动车一直在卖,却不能上牌,处罚是不是太严厉了?”

  2 心声

  “希望能早日恢复上牌,方便市民出行”

  “我家住在坡博路附近,之前我都是坐公交车上下班,每天要花费大量时间。”在海口秀英区上班的黄女士告诉记者,去年她买了一辆新国标电动车骑行上下班。但没过多久就从同事口中得知,即使是新国标电动车,无牌上路也会被处罚。“希望能够早日恢复上牌,这样我骑车上班时就不用担心会被交警查了。”黄女士表示。

  市民吴女士介绍,她前段时间骑无牌电动车在海口迎宾大道被交警查处,电动车被拖到观澜湖交管服务站,取车时非常麻烦,“我多次拨打海口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咨询上牌情况,每次回复都是上牌系统仍在搭建,到底什么时候才能上牌?”

  吴女士表示,电动车逆行、闯红灯现象较为普遍,确实需要整治,但现在不能上牌,不仅影响市民出行,也增加了无牌车辆管理成本。“希望能尽快恢复上牌,学习其它城市好的经验、做法,加强道路监控,一旦发现电动车违法行为,可根据车牌号联系到个人,及时从严处罚,维护交通秩序。”吴女士说。

  3 分析

  我省电动车数量增长快速有三大原因

  “最近几年,省级主管部门几乎年年都提出专项整治行动,交管部门为此做了大量工作,但受限于警力不足、电动车新增量大等原因,电动车违法违章情况长期存在。同时,我们还关注到,电动车充电引起火灾的事故时有发生,给居民的生产生活带来隐患。”民革海南省委会分析称,我省电动车数量之所以增长快速,有三大原因:一是电动车刚需性强。我省各城市面积不大,市内交通以短途为主,居民的工作和生活半径大多不超过6公里,这样的范围内开车太堵、骑自行车太累、搭公交不方便,电动车小灵快的优势被放大,市内出行效率远高于开车,同时还不用面对停车难题。二是电动车可替代性弱。我省公共交通以公交车为主,没有地铁、轻轨等轨道交通,且公交线路密度不够,总体而言公共交通还不够发达,难以满足居民的需求。出租车、网约车、分时租赁汽车(共享汽车)也起到一定的公共交通功能,但使用成本偏高,难以成为日常出行的主要手段和长期选择。共享单车对电动车有一定替代性,但通常是作为1-2公里内出行的选项,替代效用有限。三是电动车成本优势明显。电动车的售价集中在2000-6000元,价格优势明显,且基本没有保养成本,每公里耗电费用低。因此对于常住居民来说,电动车是穿梭于市内进行工作和生活的廉价交通工具,大量的快递、外卖小哥更是选择了电动车作为他们的工作和生活伙伴。不少家里有一辆甚至两辆汽车的家庭,仍然会购买电动车作为市内出行工具的补充。

  4 建议

  引入共享电单车发挥替代效用,将电动车违法违章信息纳入信用体系

  关于电动车如何管理的问题,民革海南省委会提出了五点建议:一是应站在建设海南自贸港和建设一流营商环境的立场,以管理目标为导向,对电动车以约束和引导为主,充分考虑其作为居民常用交通工具的现实情况,不要一棍子打死,管理的标准设定应不高于其他省会城市。设立的法律措施要充分考虑主管部门和社会力量的执行能力和可执行能力,既体现管理水平,又实现管理目标。

  二是引入共享电单车,发挥其替代效用,压缩居民自有电动车规模。当前天津、上海、重庆3个直辖市和昆明、杭州、长沙、广州等17个省会城市都已经引入共享电单车,共享电单车较有效地承包了部分居民特别是年轻人1-6公里内的交通需求。由于共享电单车的便利性和经济性,使得这部分居民购买电动车的意愿淡化,能够减少城市的电动车增量。同时,共享电单车由运营公司进行维护和充电,不存在居民自行充电引发火灾的隐患。我省可运用自贸港政策,采取让运营公司承诺后即准入的模式,而不是审批后再进入,减少主管部门管理的工作量,通过发挥运营公司自有的电子围栏、信用记录和规范停放奖励等技术手段和措施,引导使用者按章行驶和规范停车,而不是依赖捉襟见肘的警力来管理共享电单车。各市县也可借鉴其他城市的成功经验,引入共享电单车,挤压居民购买电动车的需求。共享的挤出效用是明显,正如共享单车的出现使得居民降低购买自行车的意愿。

  三是合理规划电动车停车位和非机动车道。交管部门和城管部门应按人流量为主要因素合理规划电动车停车位,例如公交站、商场、商铺门口应多划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位关系到临街商铺的客流量,可以发挥商家的门前三包作用和积极性,引导商家对自家门前的电动车停放进行引导,协助做好电动车的管理工作。根据非机动车的流量,适当拓宽非机动车道的宽度和有红绿灯管制人行道两侧的停车等待位置,增加非机动车的通行流量。

  四是违法违章信息纳入信用体系。大多数的电动车违章情况属于“小恶”范畴,很难达到违法标准,交管部门可创新管理方式,采用智能化管理,借助路面设备、路面执法等手段快速高效地发现和记录交通违规行为。对抓到的有违章行为的驾驶员,除了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并采取扣车和加重罚款数额等处罚手段外,还可将其违章行为记入征信系统,以此扭转驾驶员们“因恶小而为之”的思维惯性和驾驶习惯。

  五是增加电动车违章处理中教育引导部分的比重。对违规行驶的电动车驾驶员,应责令当事人参加现场交通安全学习(看录像学、抄法规学、现场讲解学、发朋友圈写检讨等),执勤体验,例如强制电动车违规人在一定时间内站岗负责抓获其他电动车违规人。加强珍爱生命的教育,引导市民认识到交通规则的重要性,对多次违章的市民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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