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A02版    企业资讯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实施细则(试行)来了!

买房上保险
发现质量问题
可索赔!

  本报讯 消费者买房,最怕的就是验收后才发现房子质量有问题。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国房屋质量保障存在维权难、追责难的问题。为解决这一民生难题,我省多个部门联合印发《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今后,业主在保险期间内发现住宅工程存在保险范围内的质量缺陷,可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记者 符小霞 通讯员 杨洲

  名词解释

  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细则》提出,工程质量潜在缺陷是指建筑工程在竣工验收时未被发现的,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因勘察、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被保险建筑的物质损失的缺陷。

  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是指由建设单位投保的,根据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对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在保险期间内由于工程质量潜在缺陷所导致的被保建筑物的物质损坏,履行赔偿义务的保险。

  承保范围

  《细则》明确,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基本承保范围为:

  (一)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

  1.整体或局部倒塌;

  2.地基产生超出设计规范允许的不均匀沉降;

  3.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出现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变形、破损、断裂;

  4.阳台、雨篷、挑檐、飘窗等悬挑构件坍塌和结构外墙坍塌或出现影响使用安全的裂缝、破损、断裂;

  5.其他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部位出现的影响结构安全的工程质量潜在缺陷。

  (二) 防水工程 

  1.地下、屋面、厨房、厕浴间防水渗漏;

  2.外墙(含外窗与主体结构的接缝处)渗漏;

  3.其他有防水要求的部位渗漏。

  (三) 保温隔热工程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层破损、脱落。

  (四) 附加险

  1.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2.供热与供冷系统工程;

  3.门、窗工程;

  4.墙面、顶棚抹灰层工程;

  5.装修工程。

  保险期限

  上述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一)、(二)、(三)、(四)项的保险期限分别为10年、5年、5年和2年,在保险期限之前分别有2年的等待期。保险期限从该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承保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后开始起算。鼓励推广延长保险期限,每五年续保一次。建设单位可根据项目情况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承保范围及保险期限,但均不得低于上述规定。

  保费咋算

  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保险费计算基数为建设工程的建筑安装总造价。投保建设工程质量缺陷保险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概预算组成中,列明该保险费。

  保障性住房工程基本保险范围包括主险和附加险,其中保险费率参考区间为建筑安装总造价的1.5%-1.6%,保障性住房的认定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商品住宅工程基本保险范围包括主险和附加险,其中保险费率参考区间为建筑安装总造价的1.65%-1.75%,具体费率由建设单位与保险公司结合建设工程类型、规模、工期长短、复杂程度、超限程度、总体质量状况、装修标准、参建主体资质(信誉)以及实施装配式建筑的建设项目等情况,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确定。

  其他建筑工程的保险费率可结合实际情况参考协商确定。

  如何索赔

  业主对保险范围内的质量问题提出索赔申请,保险公司及时组织现场查勘,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履行维修或赔偿义务;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向建筑所有权人发出不予赔偿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保险公司有权依法对质量缺陷的责任单位实施代位追偿,依据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向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商等责任方追究法律责任。

  选取海口儋州及四园区先行试点

  海口市、儋州市作为我省推进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英文简称)试点先行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口江东新区、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等四个产业园区作为先行试点。率先在全省各市县保障性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特别是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等住房积极开展试点。同时也鼓励其他条件成熟的市县和房屋建筑工程参照实施。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我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实施细则(试行)来了!~~~
元宵节期间~~~
   第A01版:封面
   第A02版:要闻
   第A03版:海南新闻
   第A04版:海南新闻
   第A05版:海南新闻
   第A06版:中国·财经
   第A07版:天天出彩
   第A08版:国际
买房上保险 发现质量问题 可索赔!
温暖不晒 局地有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