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兵
本报讯 省财政厅近日发布通知,确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70家机构为2021年-2023年海南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其中,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14家机构为主承销商;邮政储蓄银行、平安银行、光大银行等56家为承销团一般成员。
本届承销团有效期3年,省财政厅将与主承销商、承销团一般成员签订2021年-2023年海南省政府债券(主)承销协议。
根据《海南省政府债券承销团组建及管理办法》,“海南省政府债券”是指省财政厅代表省政府发行的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券,包括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承销团成员按年度实行增补、退出机制,主承销商根据上年省政府债券承销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