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A02版    企业资讯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国妇联权益部发布《家庭暴力受害人证据收集指引》

指导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效收集和固定证据

  记者25日从全国妇联获悉,全国妇联权益部日前发布《家庭暴力受害人证据收集指引》。指引提示,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村(居)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反家暴社会组织、双方用人单位等机构的求助接访记录、调解记录等,均可作为证明发生过家庭暴力事实的证据,受害人注意保存或向有关部门申请查阅调取。指引提醒受害人,如果加害人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威胁、恐吓的,受害人可以录音、截屏等方式备份保存此类证据,具备条件的,可以通过公证处提取电子证据。新华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沈晓明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强调~~~
十五部门联合印发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
~~~——北京冬残奥会开幕倒计时100天综述
公安部:~~~
全国妇联权益部发布《家庭暴力受害人证据收集指引》~~~
   第001版:封面
   第A02版:要闻
   第A03版:今日关注
   第A04版:今日关注
   第A05版:海南新闻
   第A06版:海南新闻
   第A07版:海南新闻
   第A08版:海南新闻
   第A09版:海南新闻
   第A10版:财经
   第A11版:中国
   第A12版:天天出彩
   第A13版:天天出彩
   第A14版:热读
   第A15版:老爸茶
   第A16版:国际
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 努力打造国家公园“海南样板”
不得因女职工哺乳降低工资福利待遇
逐梦冰雪携手同行
严厉打击非法制售 医美产品等犯罪活动
指导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效收集和固定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