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马润娇 杨斌 记者 吴佳穗
本报讯 11月24日,海南一中院行政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韦某发、韦某家等人诉被告海口市龙华区政府改变原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一案,海口市龙华区政府代区长王晓龙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海口龙华区政府办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
主审法官表示,海口龙华区代区长王晓龙作为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是全面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体现和要求。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能够体现原被告双方平等的诉讼地位,向公众展示公权力由人民赋予、受人民监督和为人民负责的本质属性;能增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便于当事人双方在法庭上倾听彼此意见,促成问题解决,减少诉讼外的层层请示汇报,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