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渭南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全国各地多家商户使用“潼关肉夹馍”招牌,涉商标侵权,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数万元,如想继续使用该商标,需缴纳近10万元加盟费,近几个月内已有210个开庭公告。对于起诉的原因,该协会称,并非强行要求赔偿,而是希望所有做潼关肉夹馍的商户能加入协会,共同发展这个品牌。此事在网上引发热议。该协会主管单位潼关县工信局商业行业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已注意到该情况,领导和相关政府部门正讨论、研究此事,后续情况将向社会公布。
昨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就此事表示,他们已经关注到商标侵权事件,正就此事进行研究。综合
观 点
协会混淆了商标与标志 扰乱了市场经营秩序
公开资料显示,“潼关肉夹馍”商标为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现为第三人名下有效注册商标。
从事知识产权研究的北京化工大学副教授余俊表示,此举似乎有“割韭菜”之嫌。如果是合法注册的“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协会的维权无可厚非,但要维护的是真正的“商标权”,而不是“标志权”。所以,我们要区分“真维权”,还是“假维权”,这一区分的核心是“商标权的正当性基础和权利边界”。
余俊表示,在商标法原理上,商标和标志是两个不同层次的概念。例如,“两面针”是一个商标,但“两面针”同时还是一种中草药的通用名称。如果有另一个牙膏商家,在牙膏的成分上标注“两面针”这一中草药成分,那么,他只是在“标志”或者说“通用名称”的意义上使用,并不是把“两面针”作为一个商标,因而是合法的。
目前来看,这些协会打着维权的旗号,其实是任意扩大了商标权的边界,混淆了商标与标志的区别,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是不可取的,应该加以杜绝。
最 新
维权被叫停
当地成立联合调查组
昨晚,记者从潼关县委获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全国上百家小吃店一事,暂时叫停了肉夹馍协会的维权行为。成立了以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信局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此事进行深入调查。
多家商户招牌带“潼关肉夹馍”被起诉
被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的商户马女士告诉记者,自己名下有八九家小吃店,9月份,其中一家店接到法院传票,她就立即更换了所有店中带有“潼关肉夹馍”字样的招牌。
11月2日,经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马女士需限期更改工商登记名称,新名称中不得含有“潼关肉夹馍”的字样,并限期赔偿潼关肉夹馍协会经济损失1万元。马女士不服一审判决,已在11月23日再次向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据了解,自11月21日开始,河南郑州、洛阳、焦作等地市,多家老板向记者反映,带“潼关”字样的小吃店被指涉嫌侵权。商户们称,找他们维权的是陕西一家名为“潼关肉夹馍协会”的机构,要求他们赔偿3至5万元不等,要想继续使用“潼关肉夹馍”这个商标,则需缴纳99800元。商户们表示,和他们有类似经历的小吃店,全国有上百家。
记者多次致电潼关肉夹馍协会,对方电话均在通话中。记者注意到,24日上午,潼关肉夹馍协会的官网疑似被黑,网站呈现黑底,满屏滚动着绿字“无良协会”。目前,该协会官网已显示“403错误:无法访问”。
协会称初衷是希望商户们加入协会
天眼查信息显示,潼关肉夹馍协会成立于2016年6月6日,注册资本5万元,法定代表人是王华锋,登记管理机关为潼关县民政局,系社会团体,其宗旨为潼关肉夹馍培训、推广、宣传。其历史名称为“老潼关小吃协会”。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信息显示,老潼关小吃协会于2014年4月14日申请注册了“潼关肉夹馍”商标。该商标的国际分类为30,注册公告日期为2015年12月14日,专用权期限从2015年12月14日至2025年12月13日,商标类型为集体商标。
此前该协会相关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表示,他们协会是从2020年12月开始委托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做全国商标维权,初衷是希望所有做“潼关肉夹馍”的商户都能加入该协会共同发展。具体维权进展情况以及后续处理问题,协会表示并不清楚具体细节。“并不是强行要求赔偿,是希望商家能加入到协会,共同去发展这个品牌。协会要交会费,一年是2400元,也就是一个月200元。”
天眼查信息显示,潼关肉夹馍协会以“侵害商标权纠纷”“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等理由起诉了数百家小吃店、食品店、美食店。这些被起诉的小吃店分布全国各地,有的是河南焦作的,有的来自浙江杭州,有的则是广东佛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