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梁定奇 记者 林鸿晖
本报讯 6月27日,屯昌县屯城派出所接指挥中心转警电话称,“一辆牌号为琼CJN×××的白色小型汽车停在马路中间,一男子在车里睡觉,希望公安部门及时处理。”
当日清早6时51分左右,执勤民警接到指令后迅速赶到现场,发现一辆白色轿车停在路中间,车门大开,驾驶人正在车内酣睡,驾驶人身上散发着浓烈的酒味。民警随即将驾驶人唤醒并移交交警部门处理。
面对交警询问,驾驶人杨某炜交代称:“我是定安县人,6月26日晚和朋友一起吃烧烤,其间喝了不少酒,到次日凌晨散场想要回家,但是酒后困意袭来,原本打算在屯昌县城开房睡觉,却被告知没有空房,无奈只好回到车上,实在撑不住了就将车停在路中间睡着了。”
经检测,杨某炜的血液酒精含量为78mg/100ml,属饮酒驾驶机动车。
屯昌警方依法对杨某炜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