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兵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社保中心获悉,我省对2022年5至6级月伤残津贴待遇进行了调整,调整起止时间为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省社保中心通告称,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工伤保险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等有关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通知》(琼人社规〔2020〕3号)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2年全省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有关数据的函》精神,经计算,现将今年全省5至6级工伤职工月伤残津贴的调整标准公布如下:一、5级月伤残津贴调整额为289.26元;二、6级月伤残津贴调整额为255.2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