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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9月30日起 全面实施“多证合一”

  □记者 林文星 通讯员 李隆华 刘诗琦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省工商局了解到,从2017年9月30日起,我省全面实施“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在我省申请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不再另行办理“多证合一”包含的被整合证照事项。 

  据了解,我省本次“多证合一”改革共整合了12个政府部门的20项涉企证照事项。在“五证合一”的基础上,将商务、公安、工信、旅游、住建、文体、交通七个部门分别办理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外商投资企业设立(负面清单外)备案、外商投资企业变更(负面清单外)备案、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公章刻制备案、保安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核发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证)、旅行社分社备案、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经营旅馆备案登记、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 、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货运代理(代办)备案、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设立分公司的报备等二十项涉企证照事项纳入被整合证照目录中,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被整合证照原则上不再另行发放。 

  省工商局企业注册局负责人说,通过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实行“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归集”,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类的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通过企业登记信息共享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避免企业为备案,提交信息而四处奔波。该负责人表示,“多证合一”改革涉及部门多、内容涵盖范围广,适用主体较“三证合一”和“五证合一”更广,不仅涵盖各类企业,也将惠及全省42万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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