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街道红坎坡社区党支部书记吴江未及时处理并报告支部党员违纪违法情况问题。红坎坡社区党支部党员肖某阳自2001年5月开始未参加党组织生活,2012年至2013年未缴纳党费。吴江明知该情况,却未给予相应处理,也没有向上级党组织报告。2013年,肖某阳因贩卖毒品被法院依法判处刑罚。吴江对肖某阳被依法判刑情况不掌握,未将此情况及时上报,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12月,吴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江镇江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饶建华默许下属违规使用公章问题。2016年,江源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委员黄某雄(另案处理)与其兄黄某富、黄某财三人,将他们违规占用的土地出租给刘某、黄某二人。2017年5月,为帮助刘某、黄某办理环评和土地使用证,黄某雄将一份未填写具体内容的《土地租赁合同》交给江源村委会桥木东村民小组组长黄某军,让其加盖桥木东村民小组公章,但是黄某军不同意。由于二人争执不下,黄某军请示了当时在场的饶建华,并在饶建华默许下将公章交给黄某雄,由其加盖在该《土地租赁合同》上。2017年12月,饶建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讯员 陈建宇 符永欢 记者 刘泽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