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广大家庭特别是城市家庭以及职业女性迫切需要3岁以下儿童托育服务的支持。但是,由于3岁以下儿童照料的政策体系不够完善、机构运营风险压力大等因素,托育机构发展缓慢,服务供给严重不足。”对这些问题,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惠州市政府副秘书长黄细花给予关注。
这并不是她首次关注这个话题,2017年全国两会期间,她曾递交《关于将婴幼儿托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的建议》。
在黄细花看来,当前3岁以下儿童托育服务机构建设存在“公办缺位”、民办“缺路”的问题,“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数量很少,尤其是公办幼儿园向下延伸招收3岁以下儿童的托班严重萎缩。”
她建议,鼓励支持多元共建托育服务机构。鼓励和支持公立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向下延伸,创办接收3岁以下儿童的托班,可以酌情先尝试向下延伸接收2-3岁的儿童,“有调查反映,3岁以下儿童托育服务模式中,在幼儿园开设托班是最受家长欢迎的。”
同时她认为,还要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在自有场地内开办托幼园(所),招收职工子女,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鼓励和支持有资质的社会组织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举办托育服务机构,依法依规参与托育服务发展。北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