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A05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伪造委托协议生产不合格什锦果蔬干

海口金椰润贸易有限公司被吊证罚款

  本报讯  海口金椰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椰润公司)法人梁某某可谓胆大包天,在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伪造福建省连城县山珍食品厂的委托生产协议书、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什锦果蔬干,在对外销售时,食药监部门抽检发现什锦果蔬干大肠杆菌群超标。近日。海口市食药监局决定:没收违法所得96.25元,处55000元罚款;以上罚没款合计55096.25元;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某某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抽检委托生产果蔬干大肠杆菌超标

  2017年2月23日,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按照《国家食药监管局2017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计划》,依法对万宁市兴隆海乐商场销售的什锦果蔬干(标示委托商:海口金椰润贸易有限公司,被委托商:连城县山珍食品厂,生产日期2017年2月13日,规格:208G/包,商标:耶亨)进行抽样检验。经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检验,该产品大肠杆菌群项目不符合QB2076-1995《水果、蔬菜脆片》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随后,省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到位于国贸大道新达商务大厦金椰润公司调查,该公司提供了委托生产协议等相关证据,证明什锦果蔬干系该公司委托福建省连城县山珍食品厂生产的,产品大肠杆菌超标与该公司无关。省食药监局将调查情况向福建省食药监局作了通报,并请福建省食药监部门协助调查。

  外调出结果,金椰润公司承认材料伪造

  2017年4月6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该不合格检测报告后,前往连城县山珍食品厂检查,发现连城县山珍食品厂并没有生产以菠萝蜜、香蕉为原料的什锦果蔬干,也没有注册“耶享”的商标,也没有与金椰润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协议,于是发协查函给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协查函后,省食药监局将此案件指定给海口市食药监部门调查。

  海口市食药监稽查支队调查得知,金椰润公司于2017年2月13日生产什锦果蔬干共120包,销售价格25元/包,货值3000元,销售11包,剩余109包销毁,违法所得96.25元。公司法人梁某某通过电脑技术手段伪造及冒用其他生产者的名称、地址、食品生产许可证号,伪造什锦果蔬干代加工协议,提供虚假声明,初次调查否认违法事实,初次询问笔录误导调查等情况。

  听证会后决定没收所得、吊证罚款

  2018年1月5日,海口食药监部门依法向金椰润公司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听证告知书》,随后该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2018年1月23日上午举行听证会。听证会上,听证小组充分听取了该公司及委托代理人的质辩内容。根据案件事实,听证小组认为该公司无证生产食品、生产大肠菌群超标的什锦果干,冒用其他生产者的名称、地址、食品生产许可证号、伪造食品果蔬干代加工协议及提供虚假声明等行为,违法事实清楚明确,适用法律准确,办案程序合法。2月9日, 海口市食药监局决定维持《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处罚结果。记者 韩建东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伪造委托协议生产不合格什锦果蔬干~~~
   第001版:封一
   第002版:封二
   第A01版:首版
   第A02版:新时代 新气象 新作为
   第A03版:新时代 新气象 新作为
   第A04版:海南新闻
   第A05版:海南新闻
   第A06版:海南新闻
   第A07版:海南新闻
   第A08版:海南新闻
   第A09版:中国
   第A10版:国际
   第A11版:体育
   第A12版:天天出彩
   第A13版:小作家
   第A14版:海南印记
海口金椰润贸易有限公司被吊证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