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走访海口多家火锅店发现,这些店的蘸料费均是按人头收取,服务员称,一行人中即使只有一人用了蘸料,其他人也要收蘸料费,如果没有人用蘸料,则不收费。
对此,律师表示,店家涉嫌强制消费者消费,属于霸王条款,消费者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记者 沈丽焕 曹宝心 金浩田 文/图
市民反映
一行人火锅店就餐
有人没用蘸料却被收费
近日,海口市民王先生向记者反映称,3月初,他和几个朋友到海府路一家火锅店吃火锅。由于一个朋友最近胃口不好,就没有用蘸料,另一个朋友来晚了,只吃了几口菜,也没有用蘸料,可是结账时,服务员却按就餐人数收取蘸料费。“我觉得很不合理,就和服务员争辩起来,可是服务员说蘸料是按人头收费的,只要同行的人中有人用了蘸料,其他人也要收费。”王先生说。
市民刘女士也有同样的遭遇。刘女士说,有一次,她和家人去吃火锅,由于5岁的女儿不能吃辣,刘女士就调了一碟芝麻酱和女儿共用。“我们同行5个人当中,有两个孩子都没有要蘸料,但是结账的时候服务员连问都没问,直接按5个人收取蘸料费,8元/位,总共40元。”刘女士说,由于带着孩子,她没有就此事与店家理论,只是在朋友圈感慨了一番,没想到很多朋友留言称,吃火锅的时候遇到过这种情况,早已见怪不怪,但想到只是几元钱的事情,就没有计较。
刘女士认为,虽然蘸料费只有几块钱,但店家的做法确实不妥,“不用蘸料也收钱,这不是霸王条款吗!”
记者走访
6家火锅店均按人头收蘸料费
针对王先生和刘女士反映的情况,记者近日走访了海口6家火锅店发现,这些火锅店的蘸料费都是按照人头收取,收费标准不一,有5元/位、6元/位、8元/位、10元/位等。
3月10日,记者在上邦百汇城一家重庆火锅店看到,菜单上写着“自助调料5元/位”。记者点餐时询问服务员,其中一人不要蘸料是否要收费?“你们两个人当中,只要有一个人用蘸料了,另一个人也要收费。”该服务员说,如果两个人都不用蘸料,店家就不收取蘸料费。
“只要有人用蘸料,其他人也要收费”
当日下午,记者前往日月广场一家火锅店,点餐时看到,菜单上写着“蘸料每位10元(自助调料20多种,自助水果、自助凉菜、自助凉粉)”。记者经询问了解到,这家火锅店也是按人头收取蘸料费,只要有一人用了蘸料,同行的其他人也会被收取蘸料费。“只有点了蘸料,才有资格享用自助水果、自助凉菜和自助凉粉,如果单独点自助凉粉或者自助水果,也要收取蘸料费。”服务员说。
3月11日,记者在蓝天路一家火锅店走访了解到,该店的蘸料费为6元/位。经询问得知,蘸料费也是按人头收取,一行人中即使只有一人用了蘸料,其他人也要收蘸料费,如果没有人用蘸料,则不收费。“点了蘸料,才可以享用自助凉粉等,如果不点蘸料就不能吃凉粉。”该店一名服务员说。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位于海府路、明珠路和望海国际的三家火锅店,这些火锅店的工作人员均表示,蘸料费按人头收取已形成惯例,也就是不管桌上有几人,只要有一人用了蘸料,店家就对全桌人收取蘸料费。
业内人士
按人头收蘸料费是行业惯例
“这几乎是行业惯例了。”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火锅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海口的火锅店大多是自助调料,火锅味碟种类很多,一桌人当中只要有一个人自取了蘸料,就很难说清这桌人谁用谁没用蘸料,所以大多数火锅店按人头收蘸料费。“因为蘸料是无限量供应的,如果有人取了蘸料分给其他人,而我们只收一个人的蘸料费,那不是亏大了。”该名工作人员说,按人头收费方便管理,且蘸料不会损失太多。
“现在火锅店都会在菜单上标明蘸料收费标准,让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并没有侵犯消费者的权益。”另一家火锅店的工作人员说。
律师说法
所谓“行业惯例” 涉嫌强制消费,属霸王条款
只要有顾客用了蘸料,店家就按人头收费,这合理吗?律师钟敏表示,“这已经属于霸王条款的范畴了。”
钟敏解释道,合理的消费流程应该是谁实际消费了就付费,“如果有人没有使用到消费产品,却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其公平交易权就受到了侵犯。”
关于火锅店工作人员说的,由于蘸料无限量供应,所以店家没法准确界定消费者人数而选择按人头收费,钟敏认为,这涉及到取证的问题。“如果服务员看到或者监控录像拍到一桌人都用了蘸料,那店家可以正当收取蘸料费。如果有的人没用蘸料,则不应该收费,店家必须有相应的证据,而不是自我主张和推定。”
钟敏表示,商家必须要遵循明码标价的规则——提前告知消费者,消费者可以选择接受,也可不接受,商家不能强制消费,否则就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及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部分火锅店所谓的“行业惯例”,其实涉嫌强制消费者消费,属于霸王条款,消费者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